10月16日上午,联盟机构会员沈阳市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暨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成功召开。

本次会议因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单位代表在外地居多,为了保证参会人数,此次会议采取线上视频会议(腾讯会议)形式,协会全体理事会单位及监事会单位代表均按时参会,协会会长郝杨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沈阳市基金业协会上一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沈阳市基金业协会下半年财务预算》(草案)、《沈阳市基金业协会会长单位出资运营协会事宜》等。会议公布了协会会员单位的最新增减变动情况,此外,还公布了协会党建和工会工作的最新进展。
在市发展改革委的坚强领导下,协会将坚持以创新发展为理念,秉持“自律、传导、服务、创新”宗旨,在深化党的领导,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行业生态等方面持续推进,助推沈阳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沈阳市基金业协会(SFA)
沈阳市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8年9月,是经沈阳市民政局批准,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从事VC/PE及私募证券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自愿结成的沈阳地区基金行业自律性组织。
协会发挥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立足于市场需要和行业发展,履行“自律、传导、服务、创新”四大职能,实施行业自律,促进合规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凝聚行业力量,整合行业资源,形成行业合力;提供行业服务,研究行业问题,深化交流合作;加强教育培训,推动业务创新,提升行业竞争力。以建设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金融自律组织为目标,致力于成为提升行业能力、引导行业创新、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协会积极支持创业投资行业做大做强,并受权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开展沈阳市辖区内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对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应具备条件和应提交文件进行专业性评估,并提出备案审核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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